一、宗旨 科协是自然科学类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。加强对学会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,是科协应履行的重要职责。制定《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社会团体工作评价考核办法》,旨在加强对学会的宏观管理,提高科学管理水平,全面了解和正确评价学会工作的绩效,促进学会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调动学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增强学会的竞争力和凝聚力,深化学会改革,推动学会工作全面发展。 二、指导思想 根据《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》和《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社会团体管理办法》,对学会工作进行分类量化、综合考评;使学全工作目标明确,绩效考核准确,逐步实现学会工作的自主管理、自我考评、自觉改进、自强发展。 三、综合评价办法 将学会工作按照阶梯层次结构加以分解,共分为7个评价项目,设立30个评价指标,总计100分。其中: 1、组织建设8个指标共计15分。 2、经济实力2个指标共计6分。 3、学术交流7个指标共计35分。 4、科普活动3个指标共计13分。 5、科技服务3个指标共计8分。 6、特色工作(自选)2个指标共计8分。 7、综合项目5个指标共计15分。 每个指标取值范围划分为四个区间,其分值系数1、0.8、0.6、0,构成一个阶梯函数,实际得分为指标分值与分值系数的乘积。详见南宁市学会工作评价考评表。 四、考核办法及报送时间 本考核办法由评分与评价相结合。评分部分由学会依据学会实际工作状况如实填写《南宁市学会工作评价考核表》后,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南宁市科协学会部;评价部分由南宁市科协学会部进行。考核结果作为学会评先主要依据,排序名单不对外公布。不参加考核的学会不能参加学会评先。 五、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南宁市科协学会部。
附:学会工作评价考核表
市科协学会工作评价考核表.doc
|